首页 > 通知公告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灭鼠、灭蟑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3 17:43:54

6722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区城管局: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巩固创卫成果,从源头上控制病媒孳生地,降低“四害”密度,减少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策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决定在城管系统内开展集中统一灭鼠、灭蟑活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ー、工作目标

按照市爱卫办《2020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要求,结合第32个爱卫月活动,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群防群控”的工作方针,在城管系统开展春季集中灭鼠、灭蟑和环境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网络和运行机制,加大孳生地治理力度。完善“四害”防制设施建设,全面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和侵害范围,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要求的B级标准。

二、活动范围和重点

活动以公园广场、绿化带、垃圾处理场、污水厂、市政拆迁及建筑工地、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为重点。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9年4月1日一4月10日)

(一)进行鼠、蟑侵害的灭前灭后调查。在灭前调查的基础上确定鼠、蟑防治重点,做好孳生地调查,制定治理方案,确定消杀的药物和方法,做到有管理制度和日常治理措施,并将调查台帐整理归档。

(二)积极购置灭鼠、灭蟑所需的药物和器械或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消杀公司开展消杀工作,并大力开展病媒生物危害知识的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统一防治阶段(4月11日-5月30日)

(一)开展孳生地治理。在消杀活动期间,结合“爱卫月”活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四害”孳生地,清环境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尤其是公园、广场、市政处、污水厂等重点单位要做好环境卫生的整治和保持工作,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孳生地治理工作。

(二)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对于病媒生物易于栖息和孳生环境,要做好堵洞抹缝、修补门窗、网盖洞口、清除积水、设置毒饵站、挡鼠板、灭蚊蝇灯等环境防制工作,“三防”设施要到位。

(三)开展消杀活动。坚持“五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行动”)要求,各单位要对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药物防治,同时要注意查漏补缺,补投灭鼠、灭蟑毒饵,在投药过程中要确保“三率”( 即覆盖率100%、到位率100%、保留率100%)达到标准要求。

第三阶段:巩固验收阶段(6月初)

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投药工作,大力开展公园广场、垃圾场、污水厂、公厕等重点场所的环境防制设施建设,保证灭鼠、灭蟑工作取得实效。局创建办将不定期地对辖区的灭鼠、灭蟑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巩固工作的实际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将本次春季统一灭鼠、灭蟑活动作为对局属各单位全年创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病媒生物防制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春季灭鼠、灭蟑在“创卫”和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有关组织措施和技术指施,切实落实管辖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任务,责任到行业、到单位、到专人,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有力支持。

(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五统一”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灭鼠、灭蟑工作。

(三)注意方法,合理用药。在消杀过程中,为避免发生人畜中毒事件,局属各单位严禁使用剧毒和急性灭鼠药,注重环境防制。

(四)勤督实导,确保实效。局创建办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本次活动进行日常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在活动期间,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