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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

发布日期:2024-01-25 08: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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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市城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路8号,邮编:726000,联系电话:0914-2322292,电子邮箱:slsc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城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11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占1.77%;政务动态类信息98条,占86.73%;信息公开类信息13条,占11.50%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开通“商洛城管”微信公众号,2023年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答复形式规范性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23,市城管局共收到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按期答复并予以公开,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标准,持续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充分发挥市城管局网站、商洛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积极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流媒体重点稿件,及时传达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同时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发布,使广大群众详细了解商洛市中心城市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通过商洛城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02条。

5.监督保障情况。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政策把握、舆情研判和回应引导能力。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04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发现网站之前发布的个别信息页面有外链,二是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不及时

2.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清理发现的外链信息,每周更新网站与“商洛城管”微信公众号,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规范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共收到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