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洛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9-08-01 10: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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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洛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商洛市城市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和实施工作。 2.编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中长期规划、发展计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市城市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5.负责市政、公用、环卫、园林绿化等维护、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 6.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及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占用审批和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绿化补偿费、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城市数字化管理有关工作。 8.指导各县区城市管理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决算单位构成为: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商洛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商洛市城市内涝防治管理办公室、商洛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商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商洛市市政园林管理处、商洛市固体废物管理处、商洛市莲湖公园管理办公室、商洛市丹江公园管理办公室 二、商洛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6691.5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72.0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3388.85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5130.6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6691.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12.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2015年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8万元。 (2)项目支出21923.4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1755.2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3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76万元,项目支出21923.4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7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停车过路费、维修、加油、保险、洗车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7万元,其中,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34.07万元,租用市交投公司车辆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中省垃圾、污水管网、绿化等评审、检查、论证接待费开支,召开全年、半年及专业性会议(含各县区城管局)经费开支。2015年公务接待20批、380人次。 4. 会议费支出3.08万元,主要是举办工作会议支出。 5. 培训费支出3.76万元,主要是业务培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