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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商洛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9-08-01 10: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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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洛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责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编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中长期规划、发展计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城市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城市建设、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5、负责市政、公用、环卫、园林绿化等维护、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

6、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占用审批和占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绿化补偿费、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7、指导各县区城市管理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构成为: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二、商洛市城市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 5777.84 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0.05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包括职工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防暑降温费、取暖费及日常办公经费等收入,减排专项资金收入,重大项目前期费收入,城市公园、亮化、美化、道路、公共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防汛排涝等城市配套费收入、污水厂二期工程经费收入、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经费收入、路灯维修及垃圾清运车购置经费、1071名公岗人员春节慰问金和津补贴增加额、绿化抗旱补助经费收入、公厕建设资金、国庆摆花经费、城区应急供水工程经费收入等等。

2)事业收入549.96万元,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即2014年度污水处理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710.66万元,为城区路灯电费、绿化专项资金、城市消防栓等公共设施经费收入、污水处理费缺口补助资金收入等。

4)上年结转和结余767.17万元,为上年12月份财政拨付的尚未列支的城市路灯电费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结转到本年用于支付路灯电费及城市道路、绿化、公园广场维修维护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支出总计5777.8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6.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市城市管理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31.2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3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3万元。

2)项目支出2477.32 万元,主要是为更好的管理城市,发展城市,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城市供排水管网工程项目支出,城市污水处理费用支出,城区供水工程改扩建工程项目支出,城市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费用支出,丹江河堤亮化工程费用支出,重大项目前期费用支出,城市道路及消防栓等公共设施维修费用支出,公园、路灯及城区排涝等维修养护费用支出,市政设施建设费用支出,城市绿化费用支出,城区路灯电费支出,生活、医疗、建筑垃圾处理场设施维修维护支出,污水厂二期工程经费支出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 3123.5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污水管网资金、污水厂二期工程项目资金和财政部门12月底下达的部分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资金。因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年底需将所有资金转入财政往来户,延迟到下年度按工程进度及规定用途拨付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4.3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8万元,项目支出 2477.32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减排专项支出226万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76.98万元(单位日常办公及其他管理经费、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42万元(垃圾清运经费、1071名公岗人员春节慰问金、绿化抗旱补助经费等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目前期费)1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公厕建设、国庆摆花、城区应急供水工程经费等支出)32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87.11万元(城市绿化、美化、路灯、公园、道路、防汛排涝、消防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养护等费用支出和公岗人员津补贴增加额),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路灯维修及垃圾清运车购置经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费10.19 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停车过路费、维修、加油、保险、洗车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0.94万元。其中: 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1 批次,公务接待累计320人。主要用于:中省垃圾、污水管网、龟山、污水厂二期、垃圾渗滤液、绿化等评审、检查、论证接待费开支,召开全年、半年及专业性会议(含各县区城管局)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