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洛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9-08-01 10: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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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市综合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及办法并监督执行,编制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供应、防涝、道路照明、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广场、公园、人造景点等行业管理工作。 3.协助主管局搞好城市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审核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地下管网建设及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人造景点、广场、公园、桥涵、防涝、道路照明、垃圾处理和城市维护、改造、扩建等方面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 5.组织制定行业服务规范,积极推进社会服务承诺; 6.承担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市政局职能范围的审核职能; 7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工资及管理工作; 8.承办县政府及主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9.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镇安县文卫路9号,电话:5322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