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洛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9-08-01 10: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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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依据商洛市城管局[2015]49号及商洛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政价发[2015]22号)和《关于我市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商政价发[2015]21号)文件精神,商洛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 一、污水处理费 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40元/吨调整为0.60元/吨,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1.00元/吨调整为1.20元/吨。 二、阶梯水价 1、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我市市区己实行“一户一表、户外计量”且由市自来水公司直抄到户的居民用户。 2、居民阶梯用水分档水量及对应水价标准:市区居民用户第一档水量144吨/户.年(12吨/户.月),用水价格为2.65元/吨(其中基本水价1.75元、水资源费0.3元、污水处理费0.6元);第二档水量区间为145-215吨/户.年,用水价格为3.50元/吨(其中基本水价2.60元、水资源费0.3元、污水处理费0.6元);第三档水量为216吨/户.年及以上,用水价格为6.15元/吨(其中基本水价5.25元、水资源费0.3元、污水处理费0.6元)。 3、居民阶梯水价计算周期:居民阶梯水价按年为周期执行。 三、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表 商洛市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 单位:元/吨 商洛市市区实行阶梯水价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 商洛市自来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