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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洛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 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8-03-02 15: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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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洛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
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办发〔2017〕3号
 
商州区委、政府,商丹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商各单位:
   《商洛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商洛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打造生态宜居品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并对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以下简称“创园”)。按照《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面参与、齐抓共建”的创建运行机制,围绕“山水园林”城市定位和“天蓝、山青、水绿、城美”城市特色,以大环境绿化为依托,以公园绿地建设为重点,以城市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庭院绿化为基础,充分发挥我市的生态、文化资源和区位优势,努力构建以城区道路绿化为“网”、街头绿地和公园广场绿地为“面”、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为“点”的绿化格局,在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的基础上,逐步把我市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两年创建,城市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八个方面快速稳步发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各项指标全面达到《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确保2017年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2018年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完成申报程序,迎接评审验收。
   (二)主要指标及要求。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60%。2.城市道路完好率≥95%,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5%、绿地达标率≥80%,林荫路推广率≥70%,林荫停车场推广率≥55%,城市主、次干道及广场亮灯率≥98%,公共交通覆盖率≥35%,城市道路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30Km/h。3.2002年以后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率≥60%。4.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80%;城市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2%。5.新建面积40公顷以上植物园1座;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场所实施率≥7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6,节约型绿地建设率≥60%,公园规范化管理率≥80%。6.河道绿化普及率≥75%,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80%,地表水Ⅳ类以上水体比率≥50%,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75%。7.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85%,尽责率≥80%,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8.城市燃气普及率≥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污水处理率≥90%,污泥处置达标率≥90%,公共供水普及率≥95%,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非常规水利用率≥20%或年增长率≥5%。9.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2天,城市热岛效应强度≤3℃,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60dB(A)。10.环卫清扫保洁覆盖率达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60%,每平方公里公厕≥4座。11.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30%,节能建筑比例≥55%,近2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40%,住房保障率≥80%,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推广装配式建筑。12.城市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健全,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13.城市海绵型公园、绿道、绿廊、海绵城市、湿地公园、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山体、水体、生态实施修复等有力有序推进实施。
三、方法步骤及阶段安排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必须达到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分区域(老城区、商州区管辖区域、商丹园区管辖区域)落实任务,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17年1月-2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启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制定达标工作措施方案。各级各部门对照《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开展现状普查,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存在差距,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分工。
    2.创建阶段(2017年3月-12月)。全面落实《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攻克创建难点,完成创建任务的90%以上,向省住建厅申请技术调研。各级各部门对照《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考核指标和技术调研反馈意见,查漏补缺,整改达标。完成创建资料完善工作,申请省住建厅组织验收省级生态园林城市。
    3.验收和申报阶段(2018年10月底前)。重点做好省级生态园林城市验收工作,并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基础资料收集整理,迎接技术调研和初验,申请国家住建部进行国家园林城市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相关规划。尽快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制定管理办法及绿色图章制度。对我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化现状进行遥感测绘,摸清我市建成区绿化现状。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加强河道水域监督管理,划定城市蓝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实施城市文物和古树名木规范管理;尽快启动智慧城管建设,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和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的动态监管。
   (二)加快提高“三绿”指标。重点实施增绿补绿、见缝补绿、拆墙透绿等绿化工程,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1.增加城市公共绿量、绿化覆盖率。抓好市区公园、广场、街路等市政公共区域绿化,提升乔灌木比例,特别对城区街路增加绿化隔离带或绿篱,新补栽行道树,增加林荫路、林荫道、林荫停车场等,注重街景空间绿化。2.城周荒山绿化。对金凤山、龟山等城周荒山及市区四大门户区、城区公路、铁路、高速路沿线以及丹江流域实施荒山绿化造林。3.河道水系绿化。对城区黄沙河、柳家沟、大赵峪河及丹江、南秦河等河道沿线实施生态绿化。4.公路绿化。结合新建公路及城区道路出入口工程同步实施公路绿化工程。5.荒山土地绿化。严格控制市区采石、开矿、挖掘河床滩地的行为,对受损弃置土地生态实施恢复。6.居住区绿化。所有居住小区及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按照新建居住区绿地达到30%以上的标准实施建设,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比例达到60%以上。7.企业及商业场所绿化。落实企业、宾馆、饭店、商业场所绿化达标任务,实施地下停车场、林荫停车场建设。8.市区党政企事业单位绿化。所有党政企事业单位和中省驻商各单位负责督促落实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实施单位庭院绿化和住宅区绿化达标,沿街单位要实施拆墙透绿、院内绿化,不具备拆墙透绿条件的实施屋顶绿化。9.商州区及商丹园区绿化。商州区政府及商丹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及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全面布置,对入园企业要全部采取通透式围墙建设。特别是抓好背街小巷、社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绿化。
   (三)尽快启动植物园建设。建设40公顷具有商洛特色的植物园。
   (四)市政环卫公用设施建设。对市区破损的道路、路灯、垃圾箱、公厕等实施更新改造,建设一批具有透水、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的工程,逐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完好率和公园管理达标率。
   (五)生态环境和节能减排工作。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测资料收集,提高住宅供热计量收费和节能建筑比例。提高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
   (六)人居环境及社区建设。社区及新建的棚户区同步建设一批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设施,确保社区配套设施数量、标准达标。
   (七)社会保障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计划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确保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率达到8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参与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扎实有效的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达标工作措施方案,成立创园工作机构,抽调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对创建活动目的、意义、阶段安排和相关要求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知晓率和创建知识普及率,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了解创建活动,关注创建活动,参与创建活动的工作局面,为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任务,夯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安排,逐级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定出时间进度表,明确包抓领导,明确完成时限,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为确保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按时间节点达标,创园工作采取分级、分区域、分系统、分部门工作责任制:一是将市创园工作总体分为三大区域(详见附件1),由市城管局、商州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区域内创园工作。即老城区由市城管局负责,商州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对照《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的创园工作负总责。二是按系统落实牵头督查责任,即将老城区划分为7个系统(详见附件2),明确牵头督查部门并由一个市级领导包抓。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各自区域的创建任务达标。商州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本区域创建任务自行划分责任区域,确定包抓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三是落实部门创建责任,将区域内的创建任务进一步细化到市区、市区属党政企事业单位及镇办社区。市直各创建单位任务已经明确(详见附件3),各单位要细化分解各自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市创园办年终将对区域牵头单位进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市区部门除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任务外,要承担中心区域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任务指标的督促落实和责任。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委、市政府将把创园工作纳入对商州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严格兑现奖惩。市考核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督办室以及市创园办要研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建立督导检查通报制度,逐月、逐季度、逐年度对各级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综合评比,定期通报检查考评情况。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市创建目标实现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五)拓宽渠道,筹集资金。创园资金筹措分级分部门负责,市级管理区域公共绿地及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商州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承担各自辖区的创建经费,各单位绿化资金由各单位自筹解决,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及棚改旧改保障性住房绿化建设经费纳入项目计划,并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对投资较大的单位予以奖励。资金紧缺的单位,可以采取吸收社会资本、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解决绿化建设养护资金。
 
附件:1.商洛市创园区域划分及牵头单位一览表
2.老城区各系统牵头督查落实责任单位一览表
3.商洛市创建园林城市任务分工一览表
 
 
 
 
 
 
 
 
 
 
 
 

附件1
商洛市创园区域划分及牵头单位一览表
 
区域 负责范围 市级牵头单位 任      务 市级包抓领导
1.老城区 东龙山以西,构峪桥以东,金凤山以南,丹江河南岸以北中心城区17条大街大道及公共场所创园任务 市城管局 ①公共场所及街路、公园绿化
②市政环卫设施建设
③创建省市园林单位、小区验收呈报
④督促城管系统单位创建
陆邦柱
2.商州区 商州区公共场所、单位小区及四办二镇创园任务 商州区政府 ①按照创国园8大类、57项和创省
  级生态园林城市9大类、69项全
  面完成任务
②新建40公顷植物园一个   
黄思光
3.商丹园区 商丹园区区域 商丹园区管委会 按照创国园8大类、57项和创省级生态园林城市9大类、69项全面完成任务 陆邦柱
 
备注:商州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区域内单位的责任区域及任务由商州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自行划分落实。
附件2
老城区各系统牵头督查落实责任单位一览表
 
区域 负责范围 市级牵头单位 责任及任务 市级包抓领导
1.宣传文教卫生口 市委党校、商洛日报社、文广口、教育口、广电网络、卫计口及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创建任务 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
①牵头负责单位创园任务的全面落实;
②督促落实各系统各单位创建60%的省
  市园林单位及小区;
③街面拆墙透绿和屋顶绿化;
④其它任务。
武文罡
2.林业口 林业、扶贫、国土、畜牧、水利、国土 市林业局 同上 柳宪军
3.公安交通口 公安系统、交警、交通、车站、公路、高速路 市交通局 同上 雷  雨
4.住建口 住建、规划、城管、人防、公积金、小区、旧改开发项目 市住建局 同上 陆邦柱
5.政府综合口 行政中心大院、人社口、财政口、发改口、民政、食药 市政府办 同上 李豫琦
6.工业企业、商务 安监局、工信局、商务局、环保局、工商局、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同上 王  华
7.中省驻商口 电信、移动、联通、人行、中行、工行、建行、农行等 市 人 行 同上 周秀成
 
附件3
 
商洛市创建园林城市任务分工一览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主    要    任    务 责任人
1 商州区政府 区属各党政
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的8大类57项指标及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的8大类69项指标,负责区域内的整体创建任务。
1.成立区级创园机构,全面抓好区级创园工作;
2.完成辖区创园相关指标摸底,资料收集、建档,制定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落实;
3.区级党政企事业单位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比例达60%以上;
4.区级城市管理区域街路、社区、居住区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社区配套设施基本建成;
5.区级城市管理区域拆除违法建筑,城区主干道沿街单位(居住区)8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居住小区实施物
  业管理率达到80%,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机构、资金落实,措施得当,市政、园林绿化设施完好;
6.在辖区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和屋面绿化,年内完成不少于20处的墙体立体绿化(每处墙体不少于30米,楼体
  不低于3层),10处屋面绿化(每处屋面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7.抓好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每平方公里拥有公厕达4.2座以上;
8.加强辖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居民区、城中村、背街小巷
  的绿化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
9.启动南秦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10.启动丹江南岸(东龙山至柴湾)滨河公园建设;
11.做好辖区内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单位、居住区、河道岸线、过境公路、城市出入口的增绿补绿工作;
12.完成辖区内城周山体、废弃地、城市水体生态修复工作;
13.完成一座40公顷植物园建设。
李旭光
2 商丹园区管委会 驻园区单位、企业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的8大类57项指标及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的8大类69项指标,负责区域内的整体创建任务。
1.成立园区创园机构,负责园区创园各项指标提升达标工作;
2.完成辖区创园相关指标摸底,资料收集、建档,制定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落实;
3.在辖区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和屋面绿化,年内完成不少于2处的墙体立体绿化(每处墙体不少于30米,楼体
  不低于3层),2处屋面绿化(每处屋面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园区设施完好率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提升;
5.完成驻区单位、企业绿化达标和拆墙透绿任务,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60%以上;
6.园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设施完好;
7.完成园区山体、废弃地、城市水体生态修复工作;
8.完成紫荆遗址公园建设;
9.完成环城南路园区段沿南秦河滨河绿地建设,比亚迪大道至丹江北岸之间滨河绿地建设。
周和斌
3 市委宣传部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开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栏或专题节目,播放园林城市录音(像)资料,对创
  园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2.组织有关部门在重要路段、公共场所和单位“窗口”地段,设置创园公益广告牌和悬挂宣传标语,营造创园舆论氛围。
熊德海
4 市政府办   1.协调成立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机构;
2.负责完成行政中心绿化提升改造任务和行政中心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达标工作;
3.依据《城市绿化条例》《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出台政府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4.协助市创园办做好创园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协助市创园办做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与考核工作;
6.协调督促铁路、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完成城区段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不小于30米宽防护林带,提升交通岛绿化
  水平。
刘永康
5 团市委   1.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植绿护绿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园林绿化意识,激发为商洛增绿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创
  园社会氛围;
2.发动全市团员青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和纪念林基地建设活动,组织发动团员青年参与到绿化中来,确保纪念
  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工作档案;
3.按照绿地认养有关规定,组织青年开展绿地认养活动,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饶  佳
6 市妇联   1.在全市妇女中开展植绿护绿宣传活动,增强妇女园林绿化意识,激发为商洛增绿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创园社会
  氛围;
2.发动全市妇女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和纪念林基地建设活动,组织发动妇女参与到绿化中来,确保纪念林成活率和
  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工作档案;
3.按照绿地认养有关规定,组织妇女开展绿地认养活动,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赵雅莉
7 市残联   1.按照国家有关条例及标准,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城市人行道铺设盲道、缘石坡道,在主要道路、公交站点
  设立提示盲道,确保市区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完成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住宅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
  达60%以上。
郭玉强
8 市教育局 教育系统
各单位
各学校
1.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创园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2.对师生进行“争做文明市民、爱护绿化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和中小学生爱绿、护绿、
  植绿、爱鸟教育工作,发动中小学生认栽、认养、认领绿地活动,激发师生爱绿、护绿的热情和参与意识;
3.完成本系统所辖单位、住宅区绿化达标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督促本辖区学校完成市级园林式单位
  创建任务。
胡栋梁
9 市工信局 工信系统
各单位
1.负责监督落实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
2.负责督促本部门下属单位、住宅区完成绿化达标和拆墙透绿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3.督促建成区内市直企业生产绿化和污染防护绿化建设任务。
张彦锋
10 市财政局 财政系统
各单位
1.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资金投入台账,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资金投入,财政预算中专列项“园林绿化维护资
  金”,维修养护及人员经费逐年增加;
2.落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经费和建设资金;
3.完成单位机关庭院、住宅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 60%
  以上,新(改)建财校、名人街居住区基本建成,绿地率达30%以上。
刘仲林
11 市国土局 国土系统
各单位
1.组织协调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工作,扶持苗圃基地建设,使生产绿地总面积达690亩;
2.严格执行土地法,使城市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严格控制市区采石、开矿行为,对受损弃置土地生态恢复实施率达75%,城市内边角、荒裸、废弃等空地基本绿化;
4.完成局机关、商州分局单位和住宅区绿化达标及完成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住宅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
  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周  波
12 市环保局 环保系统
各单位
1.完成部门创园相关指标摸底,资料收集、建档;本部门创园具体工作计划制定及目标任务落实;
2.城市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以上,SO2、NO2、PM10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建立城市大气PM2.5
  平均浓度、O3监测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3.城市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50%以上,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60dB(A),城市热岛效应强度低于3.0℃;
4.制定城市生态保护法规、标准、制度;
5.完成本单位和有独立院落下属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
  住区)比例达60%以上。
刘福明
13 市住建局
市房管局
住建系统
各单位
1.完成部门创园相关指标摸底,资料收集、建档;本部门创园具体工作计划制定及目标任务落实;
2.完成环城北路和构峪西大门户区景观、绿化后期建设,商鞅大道西段道路绿化及银杏公园建设任务;
3.建成区内棚户区改造完成100%,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2002年以后新建居住
  区绿地率不低于30%,改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组织创建“园林式居住区”10个以上;
4.住房保障率达80%以上,当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100%;
5.市区新建建筑100%的建筑面积要达到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比例≥40%;节能建筑比例≥55%;制定
  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6.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30%;
7.完成本部门和有独立院落的下属单位或住宅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
 (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王林山
14 市规划局 规划系统
各单位
1.负责修订《商洛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城市绿道建设规
  划》《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并按程序报批、严格实施;会同市文广新局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
  划》,划定城市紫线;会同市交通局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会同市林业局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
  划》、《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2.划定城市绿线,在两种以上媒体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格管控。
3.提供图件资料:《商洛市城市总体规划图》《商洛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商洛市城市现状绿地分布图》《商洛
  市城市主干道绿化示意图》《商洛市城市地形图》《商洛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图》《中心区范围图》(在图上注明建
  成区面积、中心区面积);提供文字资料:城市概况、城市总体规划文件、说明书,城市规划区面积、建成区面
  积、城市规划区人口、建成区人口等资料;
4.对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化现状进行遥感测绘,摸清建成区绿化现状;
5.完成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住宅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
  例达60%以上。
赵绪春
15 市城管局 城管系统
各单位
1.完成部门创园相关指标摸底,资料收集、建档;本部门创园具体工作计划制定及目标任务落实;
2.建立绿线管理、绿色图章、树木移植、绿地占用审批、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
  来物种入侵等制度;制定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
3.会同市林业局完成市树、市花研究评定,并在城市园林绿化中推广应用;
4.完成市区街路行道树补栽,消除红线12米以上道路绿化盲区;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5%,绿化达标率≥80%,
  林荫路推广率≥70%,城区主干道沿街单位(居住区)8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5.完成城市东门户区(龙亭以东、东龙山入口)、龟山绿道环线、仙鹅湖路、道路出入口、主要街路节点景观绿化
  工程;
6.在市管区域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和屋面绿化,完成不少于3处的墙体立体绿化(每处墙体不少于30米,楼体不低于
  3层),2处屋面绿化(每处屋面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
7.完成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
8.负责城市道路完好率(≥95%)、道路亮灯率(≥98%)、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污水处理率(≥90%)、污泥
  达标处置率(≥90%)、燃气普及率、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城市照明功率密度达标率(≥85%)
  等指标达标;
9.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10.主要道路、公园、广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良好;
11.督促下属有独立院落单位完成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
   达60%以上;
12.新建或改建一座防灾避险公园;
13.非常规水利用率≥20%或年增长率≥5%。
杨安民
16 市交通局 交通系统
各单位
1.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
2.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万人拥有公交车辆8标台,公共交通覆盖率≥35%;
3.对市区未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桥梁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4.加快公路绿化建设,对适宜做防护林的路段实施防护林带工程,公路沿线山体生态修复;
5.完成本单位居住区和有独立院落下属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
  位(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许水兆
17 市水务局 水务系统
各单位
1.会同规划部门划定城市蓝线,并实施有效管理;
2.配合市城管局实施控源截污,实施城市水体生态修复,消除黑臭水体;
3.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80%,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
4.完成规划区内丹江、南秦河(市管段)堤防工程和两岸滨河绿化带建设任务;
5.督促商州区实施规划区内黄沙河、柳家沟、大赵峪河等流域治理和生态绿化;
6.提升单位、居住区绿量、绿化管养水平,完成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住宅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
  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盛  卫
18 市林业局
(绿委办)
林业系统
各单位
1.完成部门创园相关指标摸底,资料收集、建档;本部门创园具体工作计划制定及目标任务落实;
2.完成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编制《商洛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商洛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
  措施;
3.督促商州区发展苗圃基地建设,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2%,总面积690亩,各项绿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
  率达80%以上;
4.加强林业科研、引种、育种、驯化工作,培育出适应当地条件和具有特性、抗性的优良品种和乡土品种,积极
  申报科研成果和科研成果推广工作;
5.负责落实城市规划区以外的荒山和规划区内退耕地的造林绿化,督促商州区做好区辖荒山林地的绿化造林,通
  过城市外围大型绿地的建设,营造城乡一体化的优良环境;
6.建立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制度,以“植树节”为依托,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深入开展群众性义务
  植树活动,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建成一批“纪念林”和“义务植树基地”,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在80%
  以上,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在85%以上;
7.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古树名木和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宣传、保护活动,建立健全管
  理制度和建档立卡、挂牌并确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措施有力,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以上;
8.完成本单位住宅区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创建及下属单位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
  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党世民
19 市商务局 商务系统
各单位
1.加强城市集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2.落实宾馆、饭店、商业场所绿化达标和拆墙透绿任务,对地上公共停车场进行立体绿化,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
  60%以上;
3.完成本单位和住宅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樊建博
20 市文广局 文广系统
各单位
1.完成部门创园相关指标调查,做好文物普查工作,建立健全文物档案;
2.会同规划部门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实施有效管理;
3.挖掘丹江流域历史文化底蕴,抓好大云寺、城隍庙、商州古城墙、东龙山古塔等沿江古迹的保护修缮工作;
4.做好电视、广播等媒体创园宣传工作;协助创园办完成专题片制作;
5.完成单位院落绿化达标及完成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住宅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
  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周云岳
21 市工商
质监局
工商质监
系统各单位
完成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住宅区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洪智民
22 市药监局 食药监系统
各单位
1.指导商州区做好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监督管理;
2.负责做好本部门绿化达标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李育善
23 市卫计局
(爱卫办)
各医疗机构 完成本单位、市级医院、本系统有独立院落下属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和拆墙透绿任务,商洛市市级医院住宅区创建市级园林式居住区。 寒  冰
24 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
  1.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护栏、信号灯、标牌等设施,科学规范临时停车位;
2.整治维护市区交通秩序,教育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对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确保畅通,城市
  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大于30km/h;
3.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辆尾气的监测和治理工作;
4.提升单位绿量、绿化管养水平,完成本单位绿化达标工作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创建园林式单位 
 (居住区)比例达60%以上。
樊永生
25 市区棚改办及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 各项目办 1.棚改新安置小区基本建成,绿地率达到30%以上,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成一批雨水花园、海绵型居住区
  公园绿地;
2.结合312国道“二改一”、307省道“三改二”、环城南路、商鞅大道西段、龟山风景区、金凤山公园、新建商
  洛中学等建设工程,同步高标准实施绿化建设任务。
市区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要负责人
26 其他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驻商单位   1.落实本单位创园工作机构、人员,完成市创园办和片区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2.完成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和住宅区园林绿化达标及1处拆墙透绿和1处楼顶绿化任务;
3.负责督促落实下属厂矿企业及生产单位积极实施生产防护林带建设。
其他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驻商单位主要负责人
               
 

 
 
 
 
 
 
 
 
 
 
 
 
 
 
 
 
 
 
 
 
 
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