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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9-01-18 14: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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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商洛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 1月10日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做到“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四是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六是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三、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不懈努力,城市管理系统管理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1月至2月底)
    各县区、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保局及局属各相关单位(重点是市政处、天然气公司、水司等负责有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的单位及各工程管理处)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在城市管理领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调查摸底、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3月至12月)
    深入摸排核查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摸底排查。对建筑工地、违法建设、公园广场、占道经营、市政设施、大型户外广告、市政工程建设、渣土清运等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并将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扫黑除恶工作运行机制。
    3.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1月至12月)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全面肃清黑恶势力,建立并完善城市管理领域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打击和整治重点
    要聚焦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上,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实际,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2.在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环卫设施等管理养护中采取威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3.在市政工程建设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渣土运输、强揽工程,非法搭建、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4.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5.其他有关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势力。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渠道。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相关单位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要动员群众举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动群众举报。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强化保密和人身保护,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二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行政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三是结合城管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
    2.规范线索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交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要在每周五前将线索(已经当地公安部门和扫黑除恶领导机构签字和盖章确认的线索)摸排情况向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填写周报表。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二)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
    加强重点区域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安机关与城市管理部门联动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方、行业和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强化领导。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二)成立工作机构。市城管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长杨安民为组长,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郝光洲、市城管局副调研员郑佰计为副组长,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单位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支队,办公室负责人为王嘉豪,扫黑除恶专项联系人为付鹏(电话:15509148399)。办公室主要负责召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资料收集以及扫黑除恶线索周报表上报、汇报,布置专项行动等具体工作。举报电话:2330682,2333879。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并公开。
    七、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一)强化考核评价。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
    (二)表彰奖励先进。市城管执法支队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单位、行业、领域,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周报零线索、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