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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洛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9-08-01 1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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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城市管理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工程处:
    现将《商洛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9]1029号),《关于全省扫黑除恶斗争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中共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商城管党组发[2019]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决心,营造全党动员、人人知晓、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鼓舞人民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 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和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法规重大举措、工作成效、先进形象和典型案例宣传,正面宣传和负面舆情处置相结合,氛围营造符合“旗帜鲜明、打击黑恶、弘扬正气、简明节约”的总要求。

  • 宣传工作重点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治乱全过程。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内容宣传:
(一)宣传上级部署和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安排和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重要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刑法》《诉讼法》《治安管理条例》,城市管理相关法规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
(三)宣传先进典型及案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宣传,把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做以宣传,做到理性引导、正本清源,展示城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良好形象。选取典型案例,制作以案释法专题片集中播放,取得有效的警示作用。
(四)宣传好建议好做法。宣传各级各部门在开展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 宣传方式

(一)共筹兼顾,常态抓。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与基层治理、脱贫攻坚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及时召开动员会,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工地、店铺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基层,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开展活动,集中抓。形成多形式、全方位、无死角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社会氛围。采取设立宣传点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专题彩页等宣传资料和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创新载体,灵活抓。充分利用公示(告)栏、板报、标语、短信等传统媒介,持续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及成效,张贴公告和线索举报电话。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报社的衔接,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对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四)管控舆情,协同抓。加强法律政策宣传,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人民群众意愿、得到人民群众认可。

  •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细化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条件进行宣传,如单位门头、公园LED显示屏及网站、媒体等每月宣传不少于三次。各工程处要在每个标段醒目处悬挂、张贴横幅广告不少于两个,确保实效。
(二)整合资源,全面统筹。要加强宣传队伍建设,落实宣传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在经费上保障到位。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理性引导,严格考核。各县区城市管理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工程处,凡拟在媒体宣传的稿件和信息,须报各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对外宣传发布。市局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因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附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1、深化“扫黑除恶”行动,弘扬正气维护稳定!

2、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

3、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

4、加强组织领导,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5、坚持“打早、打小”的方针,决不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做大做强!

6、社会平安、人人受益,维护平安、人人有责!

7、全民动员、全党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8严厉打击地痞地霸、车费路霸、欺行霸市,与一切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分子!

9、铲除黑恶痞霸势力,得民心、顺民意!

10、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恶势力!

11、扫黑除恶是维稳标本兼治之举,是廉政有效加强之需!

12、扫黑除恶,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3、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14、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

15、积极举报黑恶势力,严厉整治行业乱象!

16、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17严厉打击“保护伞”,坚决破除“关系网”!

18、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19、扫除黑恶势力,净化社会环境!

20、坚持零容忍零懈怠,严打黑恶违法犯罪!

21、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2、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23、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建和谐平安商洛!

24、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

25、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26、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27、扫黑除恶人人有责,平安商洛人人参与!

28、坚持零容忍、突破零线索,严打黑恶违法犯罪!